去药店买药,准备用医保账户支付时,却被店员提醒,如果刷医保卡购买,药价会比直接购买高一些……近期,有人在网上分享了自己购药时的遭遇。这一情况随即引发网友共鸣,有人称去药店购买某款标价为26元的止咳药,使用医保账户支付后金来源,发现竟被扣款35元。(7月22日《法治日报》)
药店实行“价格双标”,是在利用医保结算规则投机取巧。根据医保结算流程,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购药后,资金需经医保系统流转,由药店先行垫付统筹基金报销部分。并且金来源,在提交结算申请时,药店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销售记录以备审核,还需支付约2%至3%的手续费。由于自费购药可免垫付和手续费,部分药店就以“阴阳价格”来诱导顾客自费购药,对于使用医保账户支付,则实行歧视性涨价。这种操作看似精明,实则暴露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与短视经营思维。
这种做法的危害,首先体现在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。医保基金只能高价支付,实质上是在蚕食参保人的“救命钱”。若放任此类行为蔓延,将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,加剧医保基金运行风险。
更大的危害在于动摇医保制度公信力。当“用医保更贵”成为普遍现象,必然打击群众参保积极性。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金来源,医保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依赖于参保群体的信任与支持。若任由部分定点机构透支制度公信力,可能导致参保人产生弃保、断保等消极心理。
治理药店“价格双标”乱象,监管必须握紧“公平秤”。秤的一端是自费患者和药店的权益,另一端是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参保人的权益,监管是为了保持这两者的平衡。为此,应建立动态价格监测机制,通过大数据比对药店采购价与销售价,对异常波动实时预警。对于民众喜爱的“比价”软件,有必要增加医保基金支付和自费的比价功能。
除了强化监管,精细化管理更为重要。可探索建立医保定点机构分级管理制度,将价格合规性、服务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,对违规机构实施降级处理直至取消资格。此外,加快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,缩短结算周期,从制度层面消除药店违规操作的动机。
医保基金是参保者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金来源,决不允许出现故意浪费现象。面对“价格双标”这类违规行为,既需要保持监管高压态势,更要注重制度创新。只有通过技术赋能提升监管效能,完善制度设计堵塞管理漏洞,才能让药店摒弃这一自私做法,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的安全防线。(唐传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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